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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行的个人外汇票据兑付/托收业务,可分为以下三种:
1 光票托收
arr 为您办理境外出票人出具的各种金融票据的托收,费用合理,收款迅速。
> 跟单托收
arr 办理出口商业单据的托收业务,通过广泛的代理行网络,快捷安全的为您收款。
> 进口代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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款。
  注意事项

    非自由兑换货币票据不予受理;光票托收一般采用“收妥贷记”方式;跟单托收须随附客户交单联系单,联系单除须标明“按照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 --《托收统一规则》办理”外,还应注明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;进口托收的来单委托书上也应注明“按照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 --《托收统一规则》办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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